宁津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照护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询比价函
时间:2026-07-14 17:26:13 浏览:

我单位拟对宁津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照护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询价,制定本询价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津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照护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德州市宁津县康平路37号

3.建设规模:老院区外科楼改造,建筑面积10564.92㎡,含室内布局、水暖电、消防改造、养老配套设备购置,新增养老床位220张,项目总投资额6350万元。

4.服务范围:宁津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照护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委托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建设内容进行增减,咨询人应无条件同意。工作内容包括依据最新的标准、规范、定额和造价文件,在招标阶段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进行造价管理与控制,审核竣工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报告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5.本次询价最高限价为1.5‰,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处理。

6.支付方式:造价咨询服务费在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提交相关资料后一次性结清支付。

7.服务过程中发现受托方人员和施工单位串通谋取不当利益的,本服务费将不予支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造价咨询单位应予以赔偿。

8.服务周期:自本合同签订,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交相关资料开始,至咨询人完成委托人全部服务并提交成果结束。

二、报价单位资格及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建专业或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土建、安装等专业配备齐全。

3.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人员配置与在岗要求:项目负责人每月在岗不低于当月施工时间50%,变更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备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才可更换。项目现场跟踪计量人员须是本单位注册在岗持证人员(以在本单位交纳社保为准),土建、安装专业人员,每月在岗不少于当月施工时间80%,变更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备建设单位,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才可更换。土建、安装等专业造价人员持证上岗,常驻现场,施工期间在岗记录施工过程。严禁挂证、人证分离、脱岗空岗:外出离岗需报备建设单位,做好交接。外出离岗需报备建设单位,做好交接。

5.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现场跟踪计量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若因不可抗力需要变更的,须经委托人同意,项目负责人按1万元/人/次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其他人员按0.5万元/人/次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

三、报价文件提交材料(全套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

1.按费率方式进行报价,以最终结算额(复核后)为计费基础,跟踪造价咨询服务费=复核后的结算额*所报费率,此价格应包含委托方全过程服务全部费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造价咨询项目团队名单(并提供近三个月单位缴纳社保凭证)、一级造价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报名及报价要求

1.报名方式:将单位资质、授权委托书发至医院指定邮箱:njxrmyyzwk@163.com,然后电话报名,报名电话:15969778336。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8日 11:00,逾期未报名的不可参加现场报价。

3.提交方式:请于2026年7月20日09:30前,携带密封并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到我院急诊楼六楼小会议室现场递交,同时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现场询价报价,逾期未到场的均不予受理。

4.报价为全包固定总价,包含人员薪酬、差旅、检测辅助、资料、税金、维保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款项;报价一次性填报,不得二次议价。

5.联系人:宋书凯 联系电话:15969778336

五、评审及成交规则

1.我院组建询比价评审小组,对报价单位资质、服务方案、报价、业绩等进行审核;

2.有效报价单位不足3家时,可在2家有效单位中比价,确定成交单位;无有效报价则本次询比价作废,重新组织。

3.在全部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单位中,同等服务条件下选择报价最低单位为成交单位;若最低报价相同,择优选取业绩、总监实力更优单位。

六、其他约定

1.成交单位须在收到成交通知3个工作日内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严格履行监理岗位职责,保障项目安全、质量、工期达标。

2.所有报价文件不予退还,采购人对未成交单位不作任何补偿。

3.各方严禁围标、串标、向采购经办人员输送不正当利益,一经查实取消参选及成交资格。

 

 

宁津县人民医院

2026年7月14日

 


投诉/建议